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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一年级 “零起点”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0-09-18 11:31

来源:网络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推进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9部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内教办字〔2019〕86号),进一步规范小学(含民办)教学行为,现就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认清小学零起点教学的重要意义

  “零起点”教学是指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以学生拥有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积累作为入学条件和教学基础,不以部分孩子超前掌握的知识水平为教学起点。小学一年级各学科都要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深刻认识到实施“零起点”教学,对于尊重小学生的身心发育和认知规律,确保每一位学生的教育起点公平公正,遏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平稳过渡,消除小学生家长跟风抢跑的焦虑,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广大教师遵循教学规律,安心精心教书育人,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小学一年级是学前教育向小学教育过渡的起始关键时期,是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的重要阶段。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小学一年级实施“零起点”教学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管理,预防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遏制将小学知识向幼儿园前移挤压,引导中小学生和家长遵从学校正常教学安排,不去盲目攀比跟风提前学、超纲学,保护好小学生的学习愿望和兴趣。

  二、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保障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的扎实推进

  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学期教学计划,严禁超前、超纲教学。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的各门课程都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规定目标教学,让学生循序渐进地喜欢学习、热爱学习,增强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得随意提前教学进度、拔高教学要求、增加教学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统一进行“阳光分班”工作,严禁各学校开展任何形式的分层教学。坚决杜绝教师以一部分已经习得知识的学生为标准,忽视或放弃对其他学生的正常教学。

  三、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要加强集体备课,教师不仅要备好教情,更要备好学情,尤其是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情况要深入了解和研究,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把重点放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参与性上,寓教于乐。要精心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合理分配讲授时间和学生活动时间,让学生在活动体验中收获情感和兴趣,逐渐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各旗县区、各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研究新学期课程的设置方式,组织开展新学期新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打造一批“零起点”教学示范课堂和有效的教学模式,通过示范引领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教师实施“零起点”教学能力。

  四、精心设计练习和作业,改革考试评价方式

  要从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和激发学习兴趣出发,每堂课要留有合理的练习时间,精心设计形式多样的练习题、作业题,增强趣味性和吸引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及时订正错误,切忌机械枯燥重复训练,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教师要对课堂作业及时批改,提倡当堂面批,对小学生活适应较慢的、进入新学段学习暂时遇到困难的学生,要耐心引导,实行个别辅导。小学一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学校不得组织全校性的小学一年级汉语拼音过关、口算笔算等学科测试。

  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是实施“零起点”教学的责任主体,校长是落实“零起点”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日常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作为教学常规管理检查和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校长及教师评先树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常态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零起点”要求的超标准超进度教学,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对所属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将普查情况以旗县区为单位于11月5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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