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热点资讯
呼市一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保证校园安全”工作方案
2020-01-26 18:26
来源:呼市一中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的防控有关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通知的总体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值班要求,及时准确信息报送,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 成立应急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付东燕(党委书记,负责整体防控工作)
副组长:
张浩韫(副校长,分管总务、教务及年级教学、学生学习指导工作)
李 刚(副校长,分管舆情信息报送、办公室、教职工管理)
王永春(副校长,兼防控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落实具体防控工作)
朱治宇(行政办主任,防控办公室执行副主任,负责学校办公室及教职工管理工作、对接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发布、协调领导小组工作)
潘 滨(学生活动中心主任,防控办公室执行副主任,对接教育局体卫艺科工作,教育局疫情防控联络员)
防控办公室主任:王永春(副校长)
办公室副主任:
潘 滨(学生活动中心主任,防控办公室执行副主任,对接教育局体卫艺科工作、教育局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学校音体美心组相关工作)
丁永亮(学生处主任,负责学生处、班主任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同时协调防控办公室相关工作)
李 轶(教务主任,负责学生学习指导及远程教育工作)
杜 彬(总务主任,负责总务及食品安全工作)
张霄云(党办主任,负责舆情及宣传工作)
特古斯(高一年级组长,负责年级班主任、学生管理)
吴大海(高二年级组长,负责年级班主任、学生管理)
杨宇峰(高三年级组长,负责年级班主任、学生管理)
成 员:
刘永强(信息中心主任,负责硬件、资源管理及远程教育工作)
布 和(学生处副主任,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菅如刚(总务处副主任,负责物业及消毒、卫生工作)
牛 杰(党办副主任,协调舆情及宣传工作)
李向京(国际部主任,负责国际部工作)
张春梅(语文教研组长,负责语文教研组教师工作)
王培成(数学教研组长,负责数学教研组教师工作)
王 淼(英语教研组长,负责英语教研组教师工作)
袁红瑞(物理教研组长,负责物理教研组教师工作)
苗一君(化学教研组长,负责化学教研组教师工作)
朱红英(生物教研组长,负责生物教研组教师工作)
李 莉(政治教研组长,负责政治教研组教师工作)
任大为(历史教研组长,负责历史教研组教师工作)
乌日娜(地理教研组长,负责地理教研组教师工作)
程永莲(体育教研组长,负责体育教研组教师工作)
王 敏(校医,负责准备防控器材及药品,建立在校发病人员的隔离流程,指导各部门科学消杀工作)
二、具体防控措施
(一)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工作
1.学校各值班人员在原有值班工作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值班,从1月23日起学校实行全面禁校,不允许学生以任何理由入校,同时高一年级学生护校实践活动暂时停止。通过微平台、微信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工作。(后附学校假期值班表)
2.总务处、食堂、宿舍、校医室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提前预判,在假期中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卫生保洁、通风消毒、应急常备药品等准备工作。
(二) 落实好日报工作及防控宣传工作
学校各有关人员要积极做好防控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全校师生假期外出情况、发热生病情况以及就医情况,请各部门按照以下流程做到每天上午下午3点之前上报,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1.学生情况上报流程:(年级组长为主要监控人)
学生家长→班主任→年级组长→学生工作处→应急防控领导小组
2.教职工情况上报流程:(办公室主任为主要监控人)
教职工→教研组长→办公室主任→应急防控领导小组
3.日报统计要有文字记录或手机截图留存。
4.值班干部从1月24日起,每天下午3:30前向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我校春节期间值班情况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
5.如出现疑似症状,诸如发热、干咳、肌肉酸痛、恐寒等,请立刻戴好口罩,到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出排查,第一时间将病情通知学校。(详见附表)
6.号召学生、家长、教师减少或取消春节期间聚会及走亲访友活动,利用电话、微信简化拜年方式;全体师生不组织不参与假期补课活动,科学规划时间,协调假期安排;面对疫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宣传科学有效的防控办法,客观分析各种渠道的信息。
7.教务处要组织骨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进度要求,录制微课,通过网络分部分、分阶段进行常规教学,确保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率不降低。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关于推迟高三年级开学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要创造条件全力满足高三年级学生的指导教育和网络、远程教学,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
8.密切关注高三年级艺考生、体招生的考试动向,如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登记汇报。
9.关注一中往届毕业生,提醒学生取消所有同学聚会,多陪家人,沟通亲情;有同学和亲友在武汉的,通过微信等渠道给予心理疏导和安抚。
另外,为方便患者集中就医,现将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公布如下:
自治区定点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101省道和110国道交汇处南2.5公里处
联系电话:13347121699
呼和浩特市定点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南路五里营1号
联系电话:15661250122
新东方呼和浩特微信:呼和浩特新东方 (微信号:hhhtxdf)
最新优惠报名、讲座活动、考试信息,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最新资讯
热点资讯